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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本情况 1、总体情况 旬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工程从2000年以来截止2006年底投资总额为2036.90万元,建设农村饮水工程146个(处),日供水能力0.4万m3,实际供水0.36万m3/日,保障人口59239人,水质良好,投资主体以国家投资为主,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相结合。管理模式有水利部门管理的企业性质的工程6处,乡镇政府管理的事业性质的工程20处,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运行的工程120处。 2、运行费用和价格情况 典型工程靠燃料动力运行的供水运行费1.602元/ m3,其中:水资源费0.15元/ m3,动力电费0.67元/ m3,花剂费0.232元/ m3,折旧费0.25元/ m3,供水成本为1.852元/ m3。未交纳各税费以及办公费、管理费等其它费用。 一般自流式引水工程的供水运行费为0.932元/ m3,包括水资源费0.15元/ m3,水质检测费0.10元/ m3,管理人员工资0.35元/ m3,维修费0.232元/ m3;折旧费为0.25元/ m3,自流式供水成本为1.182元/ m3,未交纳各种税费及及办公害费、管理费等其它费用。 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取主要以专职收费收费人员进行收取,根据水表计量,根据各个工程核定的水价计量收费。收费标准一般在1.0-1.5元/ m3,,县城居民水价1.8元/m3。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电价一般按照明电价收取。平价0.50元/千瓦•时,农村饮水工程电量占当地电网电量的2%,电费占当地电网电费的2.7%。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以村民自我管理的工程占多数,有120处,乡镇政府管理事业性质的工程20处,由水利部门管理的企业性质的工程6处,管理人员有150个,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200元/月。 二、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、价格管理存在一些问题,有部分水价太低,有些工程电价高,造成供水成本高,有些对运行管护责任人落实责任不够明确。 三、措施建设 1、降低农村饮水工程供水成本,要降低电价,电价0.1-0.2元/度较为合适,应减免水资源费及其它相关税费。 2、如果对农村饮水工程实行税费优惠政策,可大大降低供水成本,有利于工程良性运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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