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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报告的主题和灵魂,报告深入论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,是学习好、贯彻好和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。科学发展观中关于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”的思想对于指导我县当前的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今年汛期,我县部分地区先后遭受了严重的暴雨和洪水袭击,特别是“8·30”特大暴雨山洪灾害使红军等乡镇严重受灾,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。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,首先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中关于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”的要求,进行深入反思。反思我们的发展行为或建设行为有没有尊重自然规律,存在不存在挤占河道、人与水争地等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,这些是很值得我们反思的,不进行深入的反思,就不会真正的汲取教训,引以为鉴。不仅群众要反思,而且我们的相关部门和各级组织都要进行反思。不仅灾区要反思,而且今年没有受灾的其它地区也要进行反思。二是要按照科学观关于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”的要求,树立人水和谐思想,尊重自然规律,规范生产生活行为。始终牢记修路、造地、建房等任何建设行为都不能挤占水道,与洪水争地,要留足水路,科学选址、选线。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,爱护环境,保持水土,任何建设活动和开发行为都必须严格执行水保方案许可制度,落实好水保措施,严防水土流失。三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关于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”的要求,科学规划,充分论证,制定科学的重建方案,决不能把恢复重建工作搞成是在原地基础上的简单重建,防止“重建重毁,重毁重建”。四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关于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”的要求,积极做好源头预防工作,对建房、修路、探矿开矿、集镇开发、造田等建设行为从审批环节入手,严格把关,加强监管,杜绝挤占水道、破坏水土流失等违背自然规律、造成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建设行为和发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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